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8歲女童被車撞身亡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8歲女童被車撞身亡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南陽8歲小學生下校車后過馬路被撞身亡,誰該擔責?
這是今年3月底發(fā)生在南陽的一個慘劇,新野縣8歲小學生何爽,放學乘坐校車回到家門口后,在橫穿馬路上當著母親和護送老師的面被過往的一輛轎車撞飛,瞬間血流一地,當場不治身亡。
交警部門這么判定
事發(fā)后,當地交警部門認定轎車負主要責任,小何承擔次要責任。
家長這么說
何爽的爸爸何有虎說,自己和孩子確實有責任,但學校和老師也脫不了干系。我們曾多次給護送老師交代,校車返回時再放下孩子就不用穿越馬路了,可他們就是不聽。
學校:承認有錯 賠償學生家長11萬元
新甸鋪鎮(zhèn)中心校校長張學敏說,因小何是未成年人,按照規(guī)定護送老師應親自把學生交到家長手中,可這位女老師并沒做到,出事后受到驚嚇還住了院,目前在家中休息。 目前學校已和學生家長達成協議,賠償11萬元。
網友紛紛留言
肥貓12793766:家長干什么?在家門口等?為什么不到校車跟前接?怨天怨地不怨自己? 如果家長跟著孩子走,大可以避免這場事故,愿孩子天堂沒有痛苦!
似水流年97794681:家長也是,就不能走幾步到車跟前接著孩子……
低頭吻你s:自己做父母的把責任全推給學校合適嗎?
漠然淺笑c:這是雙方責任!家長,學校都有責任,這不是推責!
人情冷暖12 :你看不到?校車返回的時候再讓孩子下車,人家家長多次給校方說了。難道大人穿馬路就不會有車禍了?
天下為公130817751:轎車司機責任!看到前面校車停下,就應該預料到有孩子出來,就應該立即減速準備停車!
手機用戶50866710852:是不是學校管接管送嗎?
手機用戶72250383771 :怪媽媽的完全沒道理,校方完全有責任把小學生送到安全地帶,符合車接車送的承諾。
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第十二條學校應當對教師、學生及其監(jiān)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,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,并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。這個慘劇給學校敲了個警示鐘,可是孩子是無辜的,卻用生命付出了代價,實在可惜!
校車安全是家長最關注的問題之一,每天上學放學,孩子們的交通出行安全牽動著每一個人的心。孩子是祖國的未來,孩子的安全應該是天大的事情。希望相關部門能引起重視,不要讓我們不愿看到的悲劇再次上演!對此,你怎么看呢?(X)
又是一次不該發(fā)生的慘案,才8歲的孩子,世上還有好多美好的東西他還沒有看到,本來任何一方細心一點,孩子都不會死,
我是“贏在高三”,我的觀點:“醫(yī)鬧”已入刑,“校鬧”何時休?
死者為大,不管是誰的責任,都為這個孩子和這個家庭感到痛心,但是感情歸感情,道理還得說清楚!
事件回顧:
3月底,新野縣的小何放學乘坐校車回到家門口后,在橫穿馬路上當著母親和護送老師的面被過往的一輛轎車撞飛,瞬間血流一地,當場不治身亡。事發(fā)后,當地交警部門認定轎車負主要責任,小何承擔次要責任。然而作為應該負責將學生安全交到監(jiān)護人手中的學校和老師,又該承擔怎樣的責任?
家長態(tài)度:學校應該主動承擔責任
“我們已經多次給護送老師交代,校車返回時再放下孩子就不用穿越馬路了,可他們就是不聽。”何有虎說,自己和孩子確實有責任,但學校和老師也脫不了干系。
學校:承認有錯 賠償學生家長11萬元;涉事教師住院
新甸鋪鎮(zhèn)中心校校長張學敏:因為小何是未成年人,按照規(guī)定護送老師應該親自把學生交到家長手中,可是這位女老師并沒有做到,出事后受到驚嚇還住了院,目前在家中休息。目前學校已經和學生家長達成協議,賠償11萬元。
“贏在高三”觀點:學校的11萬元是“賠償”還是“撫恤”?
既然交警部門的認定中沒有學校的責任,學校最后賠償11萬,這是典型的“校鬧”得逞的例子,無論如何,家長都會找到“鬧”學校的利用,因為只有“鬧”,問題就好解決,因為學校的做法就是息事寧人!
因為此爭議主要是學校和家長之間的,所以我不去討論小轎車的責任。
首先,校車是否存在著違規(guī)停車。如果校車有違規(guī)停車,比如在禁止停車的地方停車,那么學??隙ㄓ胸熑?,現在交警沒有認定這方面的責任,說明當時沒有違規(guī)停車,這時候孩子在指定的地點下車后,有父母負責監(jiān)護責任!
其次,護送老師是否應該把孩子手把手的交給家長。我想這應該只是學校的規(guī)定而不是法律規(guī)定!比如現在小學都是家長在門口等候,老師把學生護送出校門就回去了,如果孩子出校門后走丟,老師和學校顯然不承擔責任。同理,該事件中的老師只要在規(guī)定地點把學生送下車,就不應該承擔責任!
最后,家長是否承擔主要責任。學生離開校車后,其管理職責自然由學生的監(jiān)護人承擔。學校僅負有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將學生送到規(guī)定的地點,并保障學生安全離開機動車道路的義務。孩子下車后,護送他過馬路的應該是家長,所有,家長也要承擔主要責任!
引以為戒,希望此類事情不再發(fā)生,更不要讓學校和老師每次都成為類似事件的受害方。
哎,又是一個孩子沒有了的事情!雖然我覺得在這里糾結到底是誰的責任是一件毫無意義的事情,因為孩子已經沒了,但也正是因為孩子沒了,面對白發(fā)人送黑發(fā)人這巨大的悲痛,這做父母的必須要找一點心理安慰!
要我說,不管是轎車司機,還是老師,更甚至于孩子父母都有責任!只是其中轎車司機的責任最大!
首先轎車司機忽視行車安全,遇行人橫穿公路未避讓,是造成事故發(fā)生的主要原因。如果他當時可以慢一點,可以多注意一點,這孩子就不會活生生的倒在他的車前!也許被撞到了也還能在救回來!
其次,老師忽視安全,讓年僅8周歲的獨孩子自下車橫穿公路回家,也是造成事故發(fā)生的原因之一。而且學生家長也多次和老師說,讓孩子在校車返回的途中下車,如此一來,孩子就不用過馬路了。但我覺得可能是因為麻煩,這老師就干脆讓這孩子與其他學生一起下車了!
最后,這家長明知道老師對他們的要求充耳不聞,那么家長自己就應該多長一點心眼,自己去接一下孩子過馬路!
類似的事情,其實還有一件
2016年6月16日17時許,校車司機程某駕駛著校車駛至8歲的曾某家門前對面路段時停車,讓曾某獨自下車橫過公路回家。當曾某橫過公路時,意外發(fā)生了,黎某駕駛著二輪摩托車過來將曾某撞倒。
最后法院判定黎某負責賠償70%,校車公司負責賠償30%。
8歲也還就讀二三年級吧,真的不知道這些人是怎么想的,放心一個孩子獨自過馬路!
事件經過:3月29日下午5點半左右,小何乘坐一輛舊中巴車改成的“校車”回家,“校車”把他送至馬路對面停下來,讓小何自行過馬路回家。當時,小何的媽媽正在馬路對面家門外等候,眼看著孩子橫穿馬路時被一輛轎車撞飛兩米多遠,在送往醫(yī)院搶救途中不治身亡。
責任認定:1我認為小車司機應該承擔百分之百的全責。因為新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(guī)定需按規(guī)定避讓校車:校車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??繒r,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,不得超越。校車在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??繒r,校車??寇嚨篮蠓胶拖噜彊C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等待,其他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減速通過。校車后方停車等待的機動車不得鳴喇叭或者使用燈光催促校車。 校車??可舷聦W生是校車通行安全的一個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,也是容易引發(fā)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個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。 如果社會車輛遇校車??可舷聦W生時,不按規(guī)定避讓校車的,將會被處200元罰款,記6分。
事故分析:愿孩子一路走好。本可以避免了一次悲劇,卻在大人的疏忽中,造成了一條鮮活的小生命消失,所有的相關成人都該反思。護送孩子回家的老師,你盡職盡責了嗎?為什么不把孩子送到馬路對面?作為孩子的父母,你盡職盡責了嗎?為何不到馬路對面接孩子?作為校車的司機,你盡職盡責了嗎?為什么不在孩子的家門口停下?作為小轎車的司機,你難道沒看到校車停下嗎?為何不避讓減速?避讓校車的法律法規(guī),難道你不知道嗎?所有這些成人,哪怕有一個盡職盡責的,都不會發(fā)生這起悲劇。
大家怎樣看待這件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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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8歲女童被車撞身亡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希望介紹關于8歲女童被車撞身亡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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